工資總額管理作為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一項重要內容,是完善國有企業現代化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對進一步建立市場化經營管理機制,推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工資總額管理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要求,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經營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綜合考慮勞動生產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職工工資水平市場對標等情況,結合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合理進行確定。
一、效益增工資增、效益降工資降。工資總額管理強調工資增長由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對標等多因素決定,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企業經營效益綜合考慮和工資總額增長幅度等相聯系,著眼于使職工更好分享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的成果,使職工工資增長與經濟效益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給企業職工帶來實實在在的改革紅利。
二、分類確定工資效益聯動指標。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和行業特點,科學設置聯動指標,合理確定考核目標,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工資效益聯動指標原則上為2—4個。聯動指標可從勞動生產率、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風險成本控制、社會效益等大類指標的分項指標中選擇。
三、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國有企業在經備案或核準的工資總額預算內,依法依規自主決定內部工資分配。
四、規范企業工資列支渠道。國有企業應調整優化工資收入結構,嚴格清理規范工資外收入,將各種津貼、補貼等工資總額組成范圍內的所有工資性收入一律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不得在工資總額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資性支出。
五、強化工資總額預算執行。國有企業應嚴格執行經備案或核準的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并應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聯動。需要調整工資總額預算方案的,應按規定程序及時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原則上不得高于調整前的工資總額增長幅度。